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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发布时间:2019-08-05 09:34:58 影响了:

渝万铁路

质量管理办法

第 安全质量管理部(下)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 ....................... 1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 3 质量管理制度 ................................... 5 工程质量检查 ................................... 8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 10 奖励与处罚 .................................... 11 附则 .......................................... 12

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确保管段内全段创优,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辖管段内的工程质量活动。

第二章 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

3、质量管理依据

3.1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等。

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5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办【2008】70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

3.3 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渝黔安[2012]42号《关于印发〈渝黔、渝万铁路标准化管理文件汇编〉的通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设计文件和股份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司安质[2005]139

号)。

4、质量方针:

坚持标准、严格规范;硬化合同,履行承诺;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强化管理;样板引路,全面分阶段。

5、质量总目标:确保部优,争创国优。确保承建段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铁道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速度开通的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 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5.2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5.3 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确保桥隧主要承重结构、无砟轨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4 杜绝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减少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杜绝工程质量隐患,有效克服质量通病。

5.5 竣工文件资料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验收交接。 试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5.6 质量分解目标:

a) 杜绝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b) 单位工程施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c) 一次开通成功,基础设施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的要求;

d) 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洁,实现一次交验合格。 e) 对完成的路基工程、桩基、桥涵、隧道、浆砌片石及砼圬工等质量自检检测率达到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6、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图 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 党委书记

总工、安全总监 副组长常务副经理 副组长 分部经理

工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划财

部综合部分部总工部副经

理部工程部

组 长:邓文华

副组长:胡运春、王洪涛 、罗恒富、鲜晓彬、黄梅、刘清忠、李轮思、赵毅、周先礼

成 员:彭磊、刘士恩、王本良、黄铁、张正亮、王兵、谢得志、王晓东、文品军、郑苏霞、唐诚、龚潇鉴、刘长斌、蒲永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长组织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3-53558018

6.1 领导小组职责:

6.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质量活动。

6.1.2 组织制定质量年度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分解质量指标以及明确实施保证措施。

6.1.3 指导和监督分部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

6.1.4 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奖优罚劣。

6.1.5 讨论决定处置有关质量的重大问题。

6.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6.2.1 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6.2.2 积极推行工程创优活动,并经常进行宣传和指导。

6.2.3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质量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质量的措施。

6.2.4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传递有关质量方面的信息。

7、各分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齐质量管理人员。

7.1 各分部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置较高素质的质检工程师或质检员,做到机构齐全,制度完善,组织到位,人员落实,责任到人。

7.2 各分部对质检人员的工作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在工作中做出

成绩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应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调离质检岗位。

7.3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和敢于坚持原则,并通过质量检查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4 质量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权、停工整改权、越级反映情况权。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设计和规范作业的现象,应责令其纠正;遇有影响建筑物基础和结构质量的情况,质检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

7.5 领导小组应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如发现对质检工作设置障碍或对质检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四章 质量管理制度

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消除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争创优质工程。深入开展“三项治理活动”,有效整治现场管理薄弱、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推行以“工艺标准示范样板工程”为先导,以强化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为基础,以规范和提高标准化作业为载体,以工程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为手段,以质量管理成果考核为措施,强力推行质量一票否决的质量管理制度。

8、工程质量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程质量各级各类岗位责任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9、图纸审核制度: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分部工程部逐级进行审核,审核报总工,确认无误后组织施工。下发的施工图必须经项目部总工或分部总工审核签认后使用,未经审核、签认的禁止下发使用,若因审核不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将追究相关技术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

10、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或变更设计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清楚,记录详细,参加人员逐一签名。因交接不清造成质量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测量复核制度:项目分部应保证在测量无误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必须坚持测量复核制度,因测量失误造成质量事故的,同时追究测量人员和复核人员的责任。

12、工程创优制度: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制定工程创优规划和保证措施,努力做到“坚持标准、一步到位,开工必优、一次成优”的目标。

1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进料从竟标后公布的合格厂家进货(砂石料在检验合格的料场进料),材料进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到货验收、检验,认真做好记录和试验报告。检验不合格的拒收,因材料不合格造成质量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地材要把好源头和进场检验关,必要时应在储料场配备筛分设备和冲洗设施,对泥污、粉尘含量超标和级配不良的材料进行处置,确保混凝土和砌体圬工采用的原材料全部合格。

14、试验把关制度: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试验规程的具体规定,把好试验关。因工程试验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5、旁站监督制度:对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实行工程技术人员旁站监督制度。旁站监督人员应懂业务、责任心强,做到严格执法,对所监督的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执行工序卡控制度。

16、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严格按现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准转入下一道工序。严格按道件(段)工程验收评估制度执行。

17、监控量测工作制度:认真执行项目部的《监控量测方案》和《隧道围岩监控量测管理实施细则》,按要求布设监控点、做到量测及时、方法正确、频率和频次符合要求、数据准确、及时进行数据分析,指导施工生产,确保施工安全。

18、文件资料记录制度:图纸审核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测量及复核记录、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单、变更设计记录、施工日志等必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记录要求真实、详尽、规范、完整、签认齐全,妥善进行保管。

19、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树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意识,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保护上道工序的完整。对野蛮施工造成上道工序产品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0、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一般质量事故4小时内报告小组办

公室;大事故及大事故以上质量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事故单位填写快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施工相关分部;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谎报、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的将追究分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加重处罚。

21、会议制度:经理部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本月质量控制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22、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经理部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完备的个人质量责任档案,实现工程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直接责任。发生质量事故,根据分析结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分部是质量责任的主体,各分部经理对各管段质量负总责,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经理部总工程师对本工程质量管理承担技术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和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工程质量检查

23、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24、各分部应坚持每天的巡查活动,专职质检人员必须坚持随工检查,及时禁止和纠正、处罚违章行为,帮助克服质量通病;任一工

序未经检查签认禁止进入下一道工序。

25、各分部每周进行一次由总工程师组织,副经理、工程技术、质检、工程试验、工区负责人、各作业队负责人、作业队技术员参加的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就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责令作业队限期整改,并就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26、检查的主要内容:

26.1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制度、创优规划是否建立健全。 26.2 质量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措施是否到位及其执行情况。 26.3 内业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

26.4 质量监控手段是否科学,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是否制定了作业指导书,并以作业指导书指导施工。

26.5 是否按设计、规范进行施工,按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是否达标。工程实体是否达到内实外美。

26.7 隧道工程质量是否做到了不渗、不漏、不裂,内实外美,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结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桩基是否按设计施作到位,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桥墩台是否内实外美、轮廊分明,表面光洁、平整;路基是否按照四区段八流程施工,分层填筑、摊铺、碾压、检测等是否符合规范(指南)和验标的要求。

27、每年年终由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结合每月大检查和日常质量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8、工程质量综合考评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六章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29、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在施工过程或完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29.1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9.2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同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认可同意后,再恢复施工。

29.3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严重影响时,应在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及分项工程的施工。

30、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

30.1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各分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修补和加固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其它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经理部组织监理、设计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同时报渝万公司。

30.2 修补措施及方案应不降低质量验收标准,并应在技术规范

所允许的范围内。

30.3 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危及安全和使用要求,必须彻底返工,并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31、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如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等,都属工程质量事故。均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31.1 应立即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1.2 各分部尽快提交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报告应详细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1.3 邀请设计单位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复核、修正,报送北京铁研建设监理和渝万公司审核同意后,方能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31.4 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道部现行规定办理。 31.5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影响部分视为不合格,不予以计价。

31.6 凡因工程质量事故在处理时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按变更设计有关规定办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32、为调动各分部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扎实开展质量管理和创优活动的积极性,增强职工主人翁质量意识,质量领导小组

对各分部进行年终综合考评,对考核为优良的单位进行奖励。

33、对工程质量综合考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黄牌警告(见附件4),同时给予50000元的经济处罚。

34、对连续两次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经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给予红牌警告(见附件5),同时处100000元罚款,分部经理到项目经理部汇报整改情况。

35、对偷工减料或存在问题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现一次处2000—20000元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处500—2000元罚款;对再次出现的加倍处罚,三次出现则给予黄牌警告,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性质按公司现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6、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不按设计和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隐患或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罚详见经理部《质量通病处罚细则及标准》。

37、对单位处罚20000元以内的执行简易程序,由执行人当场进行处罚,20000元以上的经项目经理签发后执行。

第八章 附则

38、各分部依据本办法,结合各分部及工地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3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0、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附件1:质量保证体系分解图

附件2:质量通病处罚细则及标准 附件3:质量检查记录表 附件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附件5:黄牌警告 附件6:红牌警告 附件7:罚款通知书

附件1:质量保证体系分解图

中国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土建5标段

附件2:

质量通病处罚细则及标准

附件3: 中铁二局渝万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 专项检查记录表 专检号

附件4: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报告单位(章): 报告人: 电话: 年 月 日

渝万项目经理部(2013)000 号 签发人:

发牌日期: 年 月 日

渝万项目经理部(2013)000号 签发人:

发牌日期:

附件7: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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