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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3 08:14:36 影响了: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襄阳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环保局进行了政治巡察。2017年2月22日,巡察组向市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市环保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14类35个问题中,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环保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3次专题会,听取整改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蔡金海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襄阳市环保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64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
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等环保业务工作等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

(四)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市环保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共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方案7个,出台规章制度16个,完成专项报告10份。

(一)针对局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先后2次集中组织学习讨论《襄阳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二是适应新形势要求,修订印发《襄阳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则议事,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2017年已召开局党组会议14次,会议议题均认真准备,会前充分酝酿,并提前三天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邀请局“三重一大”民主监督员列席。

(二)针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党组书记、局长蔡金海同志强调,局党组成员作为“关键少数”,要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强化党组集体领导;
要以认真的态度,按规矩干事,按制度办事,并郑重承诺,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请大家监督。二是局党组修订印发《襄阳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三是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和决定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局党组会、局务会机制,建立班子成员每周一交流沟通会议制度,为建设和谐共事、团结干事、按章办事的领导班子夯实制度基础。

(三)针对有的班子成员规矩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制度规则和组织纪律的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辅导和培训,宣讲政策法规。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查核,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并注重结果运用。三是党组成员加强思想修养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党组成员坚持交心谈心,加强沟通交流,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不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强化纪律约束。局党组对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的个人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从严处理。

(四)针对作风建设上要求不严,抓的不实问题。

1.局领导班子对一些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没有雷厉风行地跟踪督办,抓好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而是不断出现纰漏,造成了不良影响的问题。

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局党组制定《2017年度市环保局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分别明确任务清单,明确包保领导和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完善督办检查机制,按照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坚持铁面督办、跟踪问效。

2.市环保系统对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跟踪督办不够有力,解决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环境信访。开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局长信箱等五套环境信访受理系统,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接到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登记、批转至所在地环境信访部门进行查处和反馈。二是加强领导,建立机制。为切实化解信访积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一件积案、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年底结账”的要求,要求市环保局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次下访接待群众,每人每年至少包保化解2件信访积案;
县(市、区)环保局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下访接待群众,每人每年至少包保化解5件信访积案。重要环境信访事项随时接待信访群众,所有信访积案均实行清单管理。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环保局12369值班情况和环境信访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地环保部门对群众环境污染受理和查处力度。三是开展督查督办。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网上评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信访问题进行督办。3月14-1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对宜城市4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了实地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向宜城市政府、宜城市环保局下达督办函、监察通知,督促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解决。四是创新环保执法举措,组织成立市环保执法中心组,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强化执法工作。围绕环境信访件问题的督办落实,推动了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案件126件,经过统筹协调,强化督办,确保了所有交办件全部按期办理上报,并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形式单一,对离退休老党员联系关心不够的问题。

1.局机关及局系统党组织开展活动方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存在只注重完成学习任务,体现行业特点不突出的问题,局系统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创新党组织活动。今年来,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烈士塔缅怀先烈,参观烈士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组织到春园东路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
围绕“撑起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家训与家风”等主题,举办道德讲堂活动;
开展“选树各类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活动,实行对标管理;
到扶贫点谷城县赵湾乡桃庄村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送环保知识、科技下乡和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二是围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主题,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有通知、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有学习照片,结合环保特点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三是开展“党支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主体作用”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印制《襄阳市环保局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干部必须知道的50个最新名词》、《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提供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学习,有针对性改进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落实讲党课,支部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机关党委对党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全面检查,督促落实。

2.2016年重阳节之前,基本上没有组织离退休老党员开展相关活动,也没有向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的问题。

一是2017年春节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着致老干部一封慰问信、2016年市环保局工作w88网址及2017年工作计划、市领导在市党代会上的讲话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分别上门慰问老干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到在政治上的关心和关怀老干部。二是在生活上体贴、温暖老干部,春节前,给每位老干部发放了慰问金。从2017年开始在老干部过生日时送上生日蛋糕,截止3月底,已给9位老干部送了生日蛋糕。三是规范老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每两月开了一次生活会,今年以来已召开了两次生活会。四是组织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到枣阳开展红色教育活动。10月份还将组织老干部活动,感受襄阳日新月异的变化。五是研究制定《市环保局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措施;
六是注重发挥老干部、老党员作用。不定期地向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通报有关重要情况工作,虚心听取老同志的批评意见。全市环保大会后,及时向老干部传达了会议精神,并认真听取他们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计划在重阳节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收集老干部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做好老干部工作奠定基础。

(六)针对有些党员党的意识弱化,政治热情和宗旨意识退化问题。

1.针对在全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市环保局系统两次公款报销开展访贫问苦献爱心活动及在职党员进社区圆梦微心愿活动款项的问题。

经核实,应清退2015年、2016年“圆梦微心愿”活动经费分别为2800元、2895.80元。4月5日,局机关党委下发整改通知,4月10日,结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截至4月17日,全部清退2015年、2016年在职党员进社区“圆梦微心愿”经费共计5695.80元。

2.针对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按《党章》规定按时交纳党费的问题。

一是对党费交纳进行专项核查,确保没有遗漏;
二是及时核算党费交纳标准,并告知每名党员;
三是利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交纳党费环节,领导带头交纳党费,其余党员逐一按标准交纳党费,并在党员活动手册填写好党费交纳记录。四是坚持党务公开,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示,便于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七)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就党建抓党建,完成任务的倾向,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两张皮的问题;
局党组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履行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督促和压实下属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力度不够,措施不够硬,近年来下属单位发生违规支出、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角度,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先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一般干部四个层次,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对照《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程纪实,实行台账管理。三是先后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等动员会,推动工作落实。四是从严整改违规支出等问题。

(八)监督责任落实乏力。对局系统的财经纪律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责任落实不够;
市环保局系统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管理混乱,存在无明细大量购买副食、体育用品,成批大量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

一是从严整改违规支出问题,对局属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情况分别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该清退的坚决予以清退,该完善制度的及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3月22日,制定《关于开展财务收支规范性例行检查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局属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财务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整改落实情况。3月23日,机关纪委、规财科联合对局属单位财务规范性开展检查。4月12日,印发《关于2017年一季度市直环保系统财经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市印染污水净化站财务人员财务收支科目不规范,市环保科研所公务接待无审批单、无支出清单等问题,并要求限时整改。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市环保局财务管理制度》《市直环保系统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九)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对市审计局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对原市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

一是局党组认真研究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
二是定期督办,加快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效果。三是针对发现的问题,扎实整改。市环境监测站已将2013年1月-6月乱发津补贴16735元予以清退。市环保科研所对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加班费、值班费、各类奖励补助等组织了清退。

(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问题突出。

1.接待费用超标准,陪客人数超标,同批客人多次陪客接待。

一是严格执行《襄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二是制定《襄阳市环保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坚决执行工作餐接待标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实行接待。三是局机关纪委、规财科每月对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处理违规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违规发放津补贴。

责令市环境监测站清退2015年超过审批额度发放的绩效工资39.1998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清退到位。

3.公款旅游。

一是责令市环保科研所清退2013年违规报销的赴恩施旅游费用4.2190万元,责令市环境监测站清退2015年4月用公款购买旅游年卡的费用5920元,截至目前均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将上述公款旅游作为典型案例在系统内通报,进一步加强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纪律意识教育。三是局机关纪委、规财科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局党组成员每季度到分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今后市直环保系统顶风违纪公款旅游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针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违规问题突出。

1.针对挪用污染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问题。

2014年和2015年省里下拨两项资金1023万元,经市财政局同意,我局拨付市印染污水净化站的365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印染污水集中处置专项(含污水处理运营及污水处理技术人员经费支出);
拨付市环科所的50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环保规划及水、土、大气专项规划;
拨付襄城环保局和樊城环保局的8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管经费支出;
拨付市环境监测站的18万元主要用于新华路空气自动站迁建费;
市环保局机关自留的8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水环境督办督查临时性会议、车辆交通、培训、差旅等相关经费支出。根据《湖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两项省级转移性资金主要应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及相关工作经费支出,2016年省环保厅已组织了对上述的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针对项目支出中存在的三公经费支出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加大上级转移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支出,做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污染防治支出。同时,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加大市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市级环保部门人员及公用经费保障到位。

2.针对挪用挤占排污费问题。

2013年市直环保部门排污费实际支出1541.44万元,用于其他单位支出239万元(其中拨付神龙公司200万元、全市优美乡镇奖补29万元、谷城环保局监测专项10万元);
2014年市直环保部门排污费实际支出889万元;
2015年排污费实际征缴入库1615.73万元,按照收支两条线全部上缴国库。2013年及2014年,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经市财政局同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市直环保系统征收排污费主要用于解决襄城环保局、樊城环保局以及局机关内设机构非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支出。2015年,为了彻底解决市直环保系统非财政供养人员长期吃排污费问题,市级排污费收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直环保系统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3.针对环保视频会议系统专项建设费重复列支问题。

襄阳市环保视频会议建设项目是省环保厅统一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资金于2014年下达,资金规模118万元,我局于2014年将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但由于该项目属于省环保厅统一招投标,2014年未实施,2015年再次将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支出,2015年底项目实施完毕,资金予以拨付。

4.针对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问题。

一是2015年污染减排资金下达后,我局安排生态市规划编制费150万元、市区印染污水集中处置补助资金140万元、市区机动车检测监管平台建设资金65万元。截至目前,除生态市规划编制费余款23万元尚未拨付外,其余资金已拨付到位。二是拨给市区汉江流域污染防治资金5500万元,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市建委,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共同申报,主要是解决城区观音阁、鱼梁洲两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项目申报时,由于时间紧,为了抢抓机遇,论证不够充分。资金下达后,经专家多次论证,2016年底确定了最终工艺路线,今年6月底前可完成项目可研、图纸设计,基础勘探等前期工作,年底前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三是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4300万元,属于重金属土壤恢复治理项目,因涉及项目前期工作较多,目前正在开展现状检测调查,待评估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恢复治理目标任务。四是2016年省拨专项经费248万元,属于市级财政安排的城建专项,主要用于市区淘汰燃煤锅炉奖励。资金总额660万元,分3批实施,2016年已实施2批,第3批于2016年底完成资金审计,2017年4月已拨付到位。五是宜城东风天神蓄电池股份公司专项治理资金400万元,属于宜城市环保局2012年直接向省环保厅申报的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已拨付并实施,该企业因卫生防护距离问题,项目一直未能通过验收。2015年宜城市政府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后,该企业却因市场因素失去恢复生产能力。我局已督促宜城市环保局加大该项目整改力度,目前,该企业正在积极与襄阳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洽谈,拟进行企业重组,利用骆驼集团资金和市场优势,争取尽快恢复生产,以便发挥专项资金的环境效益。

(十二)针对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跟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民主监督。二是3月12日,印发《关于成立全市环保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项目集体决策、信息通报、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等制度,强化工作流程管理,提高项目申报科学性和严谨性。三是加大项目建设督办力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绩效评估跟踪监管力度。每月通报一次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结好老账,再算新账。对2011年以来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下发督办通报,实施项目清单管理,落实每个项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对中央支持的重点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办。谷城4300万元重金属土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已获省级专家论证,现状调查已进场实施。市区5500万元城市污水处理提标工程前期可研、专家论证、图纸设计同步开展,预计5月30日前可正式开工建设,年底前可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四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配合市级财政、省环保厅组织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检查,对2011年以来所有的专项资金进行一次全面绩效评价,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五是制定《襄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襄阳市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办法》《襄阳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十三)针对基建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责成市印染污水净化站加强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对净化站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要求该单位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该单位资金预算收支监控,加大专项资金绩效管控,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加强基建项目预算、申报、决策、审批、资金拨付、审计等方面管理,严格管控基本建设类各项资金支出。由于2017年3月市政府发文明确要求,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审计局审计,5000万元以下项目由第三方中介负责审计。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审计局审计范围,可对第三方湖北东方宏宇有限公司审核认定结果予以认可。

(十四)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没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回避制度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的学习,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办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该报告的及时报告,该征求组织部门意见的得到明确答复后再实施,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三是适应新形势要求,修订完善《襄阳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办法》。四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进一步明确以后干部考察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中出现应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针对党组会议记录都是用活页纸记录归档,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局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2017年以来,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
在局党组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对干部任免事项都要明确表态,会议记录要充分体现干部任免事项的充分酝酿讨论过程,详细记录每一名党组成员对任免事项的明确表态意见,体现充分酝酿讨论的全过程。

3.针对违反规定调整试用期内干部岗位的问题。

2015年2月,根据市环境保护局“三定”方案要求,考虑工作需要,经过与市委组织部沟通,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研究决定,提任何岗等3名同志为襄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2015年4月,由于原襄城环保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被选调到市局工作,襄城环保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职务出现空缺。考虑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任命何岗同志为襄城环保分局党支部书记、代理局长。因何岗同志的试用期未满,不能办理转任手续,该同志的人事关系一直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拟待其试用期满后划转。2015年9月,市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襄城环保分局划归襄城区管理,何岗同志的组织关系随转到襄城区,人事关系仍然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3月,根据省环保厅垂改精神,环保系统冻结了机构编制,暂停了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等事项,导致何岗同志的任免事项一直没有启动,人事调动手续没有办理。

4.针对党组印发的干部任职文件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材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

局党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考察材料必须由考察人本人签名,及时完整将考察材料等归档,做到真实完整记录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

5.针对局机关长期大量借用下属单位干部的问题。

局机关借用人员全部调整充实到原单位。

6.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市环境监察支队超职数配备的一名副支队长属市委引进人才,已经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专题说明,拟通过调整岗位解决。二是市环境监测站超配2名副职问题,依据环保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垂管改革期间,立即冻结机构编制,暂停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人员调动和录用等事项。鉴于目前我省环保垂管改革即将启动,市环境监测站超职数配备问题已向省厅提出请示,拟在改革中统筹解决。三是市印染污水净化站属自收自支单位,市里不要求其制定“三定方案”,领导班子实配1正3副,是2008年该单位有近50名在职职工,局党组比照当时的班子配备政策进行的班子选配。四是局机关超职数配备的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已经调整任职,整改到位。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下一步,市环保局党组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以巡察改成果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3244774,通讯地址:襄阳市新华路9号襄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纪委收,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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