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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党群工作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5-22 19:07:16 影响了:

2021年党群工作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党群工作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党群工作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党群工作部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党群工作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高新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调配、用、培训和统计工作;负责党员队伍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聘人力资源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对上、对内的各项考核工作承担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及人才政策宣传指导工作;负责搭建全区人才引进、扶持、发展、交流的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宣传和网站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教育指导工作;负责改革后对内对外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工委、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党群工作部部门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为:

综合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干部人事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宣传工作办公室、教育工作办公室、群团工作办公室、协调服务工作办公室九个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党群工作部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党群工作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包括:

1、青岛高新区实验小学

2、青岛实验学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党群工作部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1年收入预算为25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51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支出预算为255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2万元,占15.29% ;项目支出21614万元,占84.71%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1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16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2万元,占15.29%;项目支出21614万元,占84.71%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5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8305.61万元,减少65.44 %。主要原因是高新区管委机构改革后,社会事务职能教育职能已于2020年划转移交城阳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5153.61万元,比上年减少63.89%。主要原因是高新区管委机构改革后,社会事务职能教育职能已于2020年划转移交城阳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5153.61万元,比上年减少63.89%。主要原因是高新区管委机构改革后,社会事务职能教育职能已于2020年划转移交城阳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64.63万元,占41.8%;教育(类)支出9079.09万元,占35.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55.41万元,占17.07%;卫生健康(类)支出1105万元,占4.33 %;住房保障(支出312万元,占1.22%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872万元,比上年减少35.93%,主要原因是高新区管委机构改革后,保留部分信访职能信访案件减少。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万元,上年无此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67万元,上年无此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124万元,比上年减少33.8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未开展。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63万元,比上年增长56.50%,主要原因是直属企业人员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支出4784万,,比上年增长3034.01%,主要原因是“人才特区”项目奖励资金、人才政策奖励资金、租赁型人才公寓房租专项补贴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支出2185.67万元,比上年减少42.5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活动未开展减少了宣传类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25万元,比上年增长906.94%,主要原因是购买高新区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为高新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及支付改革前原社会事务局根据合同内容应付未付款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25.30万元,比去年减少77.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的减少缴费基数的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69.27万元,比去年减少74.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的减少缴费基数的变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项)支出2603.84万元,比去年减少41.14%,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机构改革后,部分就业补助城阳发放导致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就业补助(促进创业补贴(支出532万元,上年无此类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604.5万元上年无此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00万元去年增加8.65%,主要原因是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防疫常态化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12.41万元,比去年减少75.87%,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机构改革后人员的变动。

5.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5万元,上年无此类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708.4万元,比上年减少75.37%,主要原因是部分幼儿园划转至城阳区管理。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3476.47万元,比上年减少68.98%,主要原因是部分小学划转至城阳区管理。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768.62万元,比上年减少80.77%,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学划转至城阳区管理。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120.6万元,比上年增长960.99%,主要原因是校车经费、新建学校人员经费、学校智能实验室、义务教育经费及校园安保经费等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党群工作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315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改革后,社会事务教育等职能全部或者部分划转至城阳区。

(七)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390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86.59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5.47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八)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41万元(包括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20年下降77.4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改革后,原二级事业单位已划转城阳区,无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41万元,比2020年下降35.91%,主要用于:日常必要的公务接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考察学习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大力推进“人才特区”建设,鼓励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参评“人才特区”项目,经评审认定的,给予100万-50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围绕软件信息、医药医疗、智能制造与新材料、互联网、金融、高端服务等六大主导产业,2020年-2022年,通过“人才特区”金字招牌汇集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引领高端产业快速发展,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活跃度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向往汇聚的人才高地。通过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构建人才支撑平台、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大对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方面的扶持,打造“既有速度又有温度”的人才生态圈,提升人才获得感,吸引人才安心扎根我区发展。

2.立项依据

《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高新管〔2013〕17号)

3.实施主体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4.实施方案

按照《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高新管〔2013〕17号)规定,管委需对人才公寓建设运营主体给予租金差价补助,根据招商海德花园、海德公学等主体2020-2022年年实际出租公寓数发放房租补贴,同时对青岛“人才特区”等高端人才免房租公寓的房租补贴。做好2020-2022年人才公寓房租补贴发放工作,对人才公寓建设运营主体给予租金补助,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服务功能,发挥人才公寓在吸引集聚人才、助推产业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

5.实施周期

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2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才特区申报项目数量

60个

 

人才特区扶持项目数量

30

 

质量指标

人才特区扶持对象准确度

100%

 

人才专家评审率

100%

 

人才特区任务推进书完成率

90%

 

时效指标

人才特区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人才特区扶持标准执行准确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扶持企业纳税增长

较去年增长

 

扶持企业收入增长

较去年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

扶持产业领域匹配度

符合3+1主导产业集群

 

扶持企业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有1个以上市级以上获奖

 

可持续影响的指标

建立健全人才特区补贴发放机制

形成长效机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扶持企业满意度

95%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02.06万元,比2020年增加3200.22万元,增长455.98%。主要原因是: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284.47万元,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81.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党群工作部及所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60个,涉及财政拨款21613.98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 1.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单位)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各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十二、各部门特有的其他需进行解释说明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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