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言稿 > 正文
 

【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9-07-30 09:28:13 影响了:

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 出入办公楼及在办公楼内施工期间须佩戴由物业公司

统一制作的《施工证》。

2、 禁止在办公楼内煮食、饮酒、使用电加热设备,违反规

定者将处以500元/次经济处罚,以至停工。

3、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办公楼,油漆料或易燃品入场时

应主动向物业公司申报,并安排专人保管,放在指定位置。

4、 携带物品出办公楼时,须持有物业公司开具的《物品出

门证》后方可放行。

5、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如发现有随地便溺的行

为,将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6、 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易燃垃圾做到日产日

清,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7、 装修施工单位须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

确定防火责任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确保各项施工作业、各个环节不出现火险。

8、 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数量且正常有效的灭火器(2个

/150平方米),确保现场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9、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作业,

违反规定者将处以50--200元经济处罚。

10、 如因装修确需要动火(焊)时,必须到物业公司安全部

办理动火许可证后,由持有有效电焊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方可施工。

1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违反

规定者将处以500元经济处罚,以至停工。

12、 施工人员使用墙壁插座时,严禁用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

搭接在插座里取电。违反者将处以200元经济处罚。

13、 严禁窃取办公楼公共用电及使用电炉子等超大功率或

具有火情隐患的电加热器、电褥子等。违者罚款1000元并停止施工。

医药职大物业管理处 2015.12.15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1 版权所有 w88网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